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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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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前调解实现双赢

    袁某兰、黄某在领取欠款。

  湖南法治报讯(见习记者 蒋文娟 通讯员 彭海波)近日,袁某兰、黄某在桑植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领取了被陈某英拖欠12年之久的36.58万元,双方握手言和,该案经一审、二审后,通过执前调解仅用10天便执行完毕。

  自2024年开展执源治理工作以来,桑植县法院立案庭已成功执前调解 80 余起案件,执行标的300余万元。

  2013年3月,陈某英向黄某借款10万元,约定月利率3%。同年4月7日、5月16日,陈某英向黄某岳母袁某兰借款15万元。5月17日,陈某英向第三人赵某某借款10万元,袁某兰为其担保人。2013年9月,袁某兰代陈某英向赵某某偿还10万元借款。2024年7月,黄某、袁某兰分别起诉陈某英,要求偿还35万元欠款 。经桑植县法院一审判决,陈某英需向黄某、袁某兰偿还本金34.4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陈某英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张家界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今年2月21日,袁某兰、黄某前往立案庭咨询执行事宜。立案庭庭长详细了解案情后,立即联系陈某英到院协商。鉴于陈某英在外务工,庭长连续3天通过电话、微信与其耐心沟通,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法律规定与情理道义有机融合,对双方当事人开展思想工作,逐步化解双方对立情绪,促使陈某英从起初的抵触对抗转向积极合作,双方初步达成一次性付清的和解意向。3月1日,经再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陈某英当日通过微信、银行转账及现金支付方式足额付清36.58万元,袁某兰、黄某自愿放弃其他利息及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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