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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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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未按约定买保险 学员出意外赔付24万余元

  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许文静

  在选择驾校时,不仅是选择一个学车平台,更是选择一份安全保障和诚信承诺。“报名学费、意外保险全包……一次性收费。”面对驾校这种诱人承诺,邓某某相信了。

  2022年3月26日,某驾校在某生活网发布了一则招生广告,称春节特大优惠期间,学员报名所有费用全包,一次性收费,包括培训费、工本费、体检照相费、学车意外伤害保险费、考试费等,还承诺学员考试不过,驾校承担补考费。广告吸引了众多学员报名,邓某某便是其中之一。

  曹某某系挂靠在该驾校从事驾校学员教培工作的教练。2022年4月1日,邓某某向曹某某交纳了学费4200元,曹某某随后将相关培训费用(含保险费100元)交纳给驾校,驾校亦于同日出具了收据。然而,在收取保险费后,驾校却未依约为邓某某办理学车意外伤害保险。

  2022年5月16日,邓某某乘坐曹某某的教练车参加科目二考试。考试结束后,曹某某安排其乘坐其他教练车返回,途中邓某某不幸遭遇车祸身亡。邓某某的近亲属肖某某等人要求该驾校在机动车辆驾驶学员意外伤害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永兴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驾校收取邓某某保险费后,并未依约为其办理机动车辆驾驶学员意外伤害保险,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驾校作出的处罚,亦证实驾校确实存在收取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后未给学员办理相应保险的情况。邓某某在考试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身亡系机动车辆驾驶学员意外伤害险理赔范围。驾校的违约行为导致邓某某不能获得该保险赔偿,故对于邓某某的损失115万余元,驾校应在机动车辆驾驶学员意外伤害险保险范围内赔偿肖某某等人29万元。法院依法作出相应判决。

  驾校不服判决上诉至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驾校自愿赔偿肖某某等人2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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