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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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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结合同纠纷案获赠锦旗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聂祖胜 史少飞)2月13日,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收到了一起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廖某某送来的一面锦旗。

  2022年3月,廖某某经李某某介绍得知,被告周某某有能力承包汨罗市某项目劳务工程。同年4月,廖某某、周某某与李某某3人签订《工程施工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项目投资100万元,其中周某某出资34万元占股34%、廖某某出资33万元占股33%、李某某投资33万元占股33%。后三人口头约定,周某某出资的34万元由廖某某与李某某垫资,即廖某某与李某某分别出资50万元,而周某某并未实际出资。

  2024年1月,因周某某联系的分包劳务工程一直没有着落,廖某某与李某某在外地法院以共同原告身份向周某某提起合伙纠纷诉讼,后因未交诉讼费被裁定按撤诉处理。同年7月,廖某某在该院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周某某,要求其偿还为其垫资的17万元。

  该案争议焦点为案涉17万元是借款还是合伙投资款?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查明事实,三人约定项目投资100万元(周某某34万元、廖某某33万元、李某某33万元)。后因三人口头约定,周某某出资的34万元由廖某某与李某某垫资,廖某某与李某某分别出资50万元,即廖某某与李某某超过约定各自多出资的17万元是为周某某垫付其应付的投资款。因此,案涉17万元的性质属于廖某某借给周某某的投资款,即廖某某将该款项借给周某某用于投资,该款项在廖某某与周某某二人之间是借款。最终,法院判决周某某偿还廖某某17万元垫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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