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黄诗玲)“之前反映的蛋糕店老板欠薪的问题,检察机关和区总工会看到后都非常重视,对我的事进行了跟进。在他们的帮助下组织了调解,最终拿回了属于我的劳动应得。”近日,熊某在收到老板的转账后,发出了自己的心声。
1月10日,株洲市石峰区总工会向株洲市石峰区检察院移送了一条欠薪线索。熊某,一家蛋糕店的蛋糕师,通过自媒体反映其在离职后,蛋糕店老板以其制作的蛋糕遭顾客差评过多为由,克扣半个月工资3000元未支付。了解该情况后,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与石峰区总工会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协调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作为劳动者,熊某付出了辛勤的劳动,理应得到应有的报酬。而作为用人单位也应该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开展经营管理。”在检察官和工会代表的共同释法说理下,双方冷静下来,认真听对方的想法。
通过询问双方争议细节,梳理争议焦点,检察官和工会代表厘清了双方的诉求,强调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得到保护,但劳动者也要遵守合同约定,接受用工方管理。最终熊某愿意承担因差评带给店家的部分损失,将3000元的工资诉求降到2500元。蛋糕店老板对此表示同意,并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工资,双方也从针锋相对转变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