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警方追回群众 被骗的13万元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张月 邓海沙) 1月7日,唐先生将一面印有“人民警察为人民 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沅陵县公安局五强溪派出所民警手中,感谢民警为其追回被骗的13万余元。
2021年,在五强溪镇经营大米生意的唐先生,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叫姚某文的大米厂业务员,双方虽未经常联系,但唐先生通过姚某文的朋友圈得知其有优质大米的销售渠道。
2024年10月,唐先生准备更换进货渠道,正好看到朋友圈中姚某文称其售卖的大米质优价廉,于是与姚某文取得联系,双方在沟通后签订合同。由于姚某文多年来在朋友圈塑造的“人设”,唐先生对其大米厂业务员的身份深信不疑,于是爽快地将13万余元货款一次性打到姚某文卡中。
可付款后,唐先生一直未收到大米,便要求姚某文退还货款,而姚某文以各种理由推诿,唐先生这才意识到被骗了,遂来到五强溪派出所报警。
去年11月,五强溪派出所在接到唐先生的报警后,马上展开调查,发现嫌疑人姚某文一开始的确是大米厂的业务员,但2022年就已经辞职。12月25日,五强溪派出所民警依法对姚某文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唐先生被骗的13万余元已被全部追回。
一男子盗窃3包槟榔被抓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吴玉海)“警察同志,我店里被偷了几包槟榔,你们能管吗?” 1月2日8时许,辖区群众杨先生在饭后散步路过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想到头天晚上自己在芷江镇凯旋路开设的商店被偷了3包槟榔,损失百余元,也不知道警察管不管这种小案。于是,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走进派出所值班室,跟正在值班的民警说了槟榔被盗的事。
值班民警杨海洋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通过排查,锁定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黄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日10时许,民警发现黄某在芷江镇西街路段出现,随即迅速出动一举将其擒获。通过审讯,黄某对其到杨先生的南杂店盗窃了3包槟榔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黄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并为杨先生追回了被盗的全部损失。
“你们是真心为人民,本以为区区百十块的财物损失,警察不会放在心上。路过派出所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我跟值班民警说了一声,没想到仅仅时隔数小时,就将小偷绳之以法,追回了我的损失。”当民警将追回的被盗财物返还到杨先生手中时,杨先生激动地握着杨海洋的手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