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张楠 杨立雄)“感谢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就追回8年前的血汗钱,我要跟法官拍个照。”领到工资款的农民工谭大伯一边激动地道谢,一边拉着执行干警拍照。
2016年,谭大伯在鲁某承包的某工程项目上做小工。2017年工程完工后,谭某以“与合伙人有争议”为由拒绝支付谭大伯工资。谭大伯多次索要劳动报酬,均遭谭某拒绝。2024年4月,谭大伯将鲁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鲁某向谭大伯支付劳务费6万余元。鲁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11月底,谭大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鲁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积极与其沟通联系,敦促其履行支付义务。但鲁某态度强硬,坚称申请执行人是另一合伙人招工来的,劳务工资应找其合伙人负担。后经网络查控,法官并未发现鲁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通过到其居住地走访调查,得知鲁某只晚上才在家。执行法官立即开启“白+黑”执行模式。白天,通过致电向鲁某释法明理,做其思想工作;晚上,到鲁某家耐心讲事实、摆道理,阐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鲁某终于转变态度,表示愿意筹钱履行支付义务。
2024年12月31日,在执行干警见证下,谭大伯拿到了拖欠8年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