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绍银 李鑫航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
2024年,在益阳市中院的指导、支持下,赫山区人民法院启动实施了以繁简分流、事实分流、争点分流为核心的“三分式”审理模式改革。改革试点以来,该院速裁团队法官月平均结案64件,个人月最高结案数达87件,当庭宣判率达79.8%,调撤率50%,平均审限15天。
审判压力明显缓解、审判质量明显提升……“三分式”审理模式如何跑出公正与效率加速度?近日,笔者走进赫山区法院探究改革试点的新思路、新做法,感受新变化、新成效。
“三个机制”
打通繁简分流快车道
“‘三分式’审理模式是进一步优化诉讼程序和司法资源配置的有效举措,全院干警要精准把握改革试点的核心要义,努力推动改革试点工作见行见效。”重点工作部署会上,党组书记、院长丁贤就开展“三分式”审理模式改革试点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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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赫山区法院成立了 “三分式”审理模式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三分式”审理模式改革试点方案》。着力完善三次分流、案件甄别、立案转办3个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民事案件“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中案件分流的意见》,程序分流员引导当事人接受诉前调解,大量案件先进入诉前调解;立案庭依据“案由+要素”的双重标准,对案件进行繁简甄别工作,将全院(除派出法庭)70%的民事案件分流至速裁团队;速裁团队根据情况,进行第3次分流,不适合速裁的案件移送立案至繁案团队精细审理。畅通繁简分流渠道,建立完善甄选、退回机制。制定了《关于案件分配机制及员额法官办案实施细则》《关于案由分类归口的通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对应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立案庭当即立案,当日将案件移送速裁团队。经过3次分流的案件,移送当日立案,当日流转至相应庭室。
“想不到,法院的办案速度这么快,先天立案,第二天就结案了!”日前,市民阮先生对法院效率赞叹不已。他与张先生原系合伙关系,合伙清算后,张先生尚欠阮先生3.5万元未付。于是,阮先生递交材料至法院,诉前调解因张先生在外地未能调解成功。两天后法院立案。根据标的大小、案情及证据材料等综合情况,分流员将案件分派至速裁团队审理。法官助理征得原告同意后,通知双方远程开庭。开庭当日,法官助理在庭前会议认定,双方对欠款数额无异议,愿意进行调解。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远程签订了调解协议。
“此案彰显了法院繁简分流的精准高效。3次分流突出快、准、专,提高了纠纷化解效率,2024年接受诉前调解案件比例达85%。”该院分管立案的黄永忠专委感慨地说。
“三项配套”
按下案件审理加速键
“谢谢法官,你们的精心调解帮我们化解了纠纷!”近日,湖北省云梦县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专程来到赫山区法院,对该院仅用19天就成功调解结案买卖合同纠纷案表示感谢。
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云梦县某食品公司与从事食品批发的个体工商户龚某多次发生业务往来,因未及时对账,双方就应付货款金额产生较大争议。该案立案后,法官助理按“三分式”审理模式,主持庭前会议,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法官助理对双方提供的大量发货记录及银行付款记录认真进行了梳理,固定了案件争议焦点。开庭时,法官紧盯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调解。调解意向达成后,在法官积极引导下,被告当场转账给付原告货款3万元,最大程度保障了原告合法权益。
快速高效结案的背后,离不开法院扎实的庭前会议、简化文书制作、判后答疑3项配套改革工作。
“采取庭前会议有助于及时固定诉讼请求、举证质证、总结无争议事实和有争议事实及争议焦点问题,并进行调解。”法院民一庭庭长颜志军介绍。该院充分发挥庭前会议功能,开庭时间压缩至30分钟至1个小时,2024年2月以来,通过庭前会议调解和撤诉结案共计1318件。速裁团队一次开庭率100%,当庭宣判率为79.8%。
法律文书是反映、记录诉讼活动的载体。以文书“瘦身”为抓手,赫山区法院着力简化文书制作。制定印发了《赫山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改革试点方案》,要求裁判文书的说理部分简明扼要、主文部分叙述准确无误。同时固定裁定书、调解书、判决书格式模板,只需填写当事人基本情况、争议焦点及调解或判决主文即可完成文书制作,效率不断提升,部分案件判决后半个小时即可取得裁判文书。
“案件办理不仅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不仅要依法也要释法。”赫山区法院将判后答疑、释法明理作为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重要方式,促进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案结事了。“判后答疑有利于培养法官的责任意识,更有利于当事人正确理解裁判的合法性、合理性,有效化解信访风险。”负责信访接待的干警罗龙辉深有感触地说。
“三项制度”
赋能案件速裁新优势
日前,泉交河法庭运用小额诉讼程序高效审理了一起标的额较小、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彰显了小额诉讼程序的便捷与高效。
2020年,原告彭某在被告刘某承包的工地进行防水工程施工。原告称工程完工后,曾多次从外地前来寻找被告,并催要工资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被告在收到传票后主动前来法庭,表示并非不愿意支付原告工资,而是其他原因未能确定应付工资金额,并表示愿意调解。因标的金额不大,且案情简单,法庭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将诉讼程序化繁为简,迅速组织双方到庭进行清算、调解。在承办法官主持下,最终双方就工资总金额协商一致,被告当庭一次性付清原告劳务报酬,一起时跨3年的劳务纠纷终于画上句号。
“速度得益于新的审判机制的保障。”负责办理此案的法官陈立文说,“着重强调当庭宣判、小额诉讼应用尽用、调解工作贯穿始终等3项制度优势凸显,让审判加速。”
“三分式”审理模式改革进程中,赫山区法院把当庭宣判作为提升审判质效的有力抓手,不断提升审判人员法治综合素养,全面推动审判过程公开化和透明度。2024年以来,民事案件当庭宣判率50.55%,较2023年同期增长25.42%,速裁团队平均审限15天,与2023年同期相比缩短13天。
与此同时,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始终。“诉前调解员加入速裁团队,加大了诉前调解力度,快速出具法律文书。”速裁团队法官李泱泱说。在诉讼服务中心集中设立诉前调解室、速裁工作室、诉调对接室3间功能室,将调解前置到送达过程中,法官助理参与直接送达的,实行送达调解;当事人在辖区之外的,征求当事人意见,实行远程调解;送达时未能调解成功,庭前会议调解;仍不成功的,开庭时再次做调解工作,实行庭中调解。
法院还严格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不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强化释明引导机制。在诉服中心设置小额诉讼专门窗口,引导当事人自觉、自愿、主动适用小额诉讼。2024年3月以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655件,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防止程序空转。
2025年,立足新目标,赫山区法院将扛牢使命担当,抓好改革落实,为护航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