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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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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区开展专项整治看好守牢村集体家底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训忠 邓强)近日,郴州北湖区一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某因将集体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收归个人使用、违规利用村集体资金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法违纪资金被追缴。

  今年4月以来,北湖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聚焦农村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管,按照“纪委统筹、职能部门配合、乡镇主抓”的工作模式,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查该领域存在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看好守牢村集体家底。

  整治过程中,区纪委监委对全区14个乡镇(街道)的91个村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开展全覆盖专项监督检查;并对资金数量大、项目多、群众反映大的村,采取全面查账、清理合同、实地考察、走访调研的方式开展“解剖麻雀”式监督检查,发现、解决典型性、普遍性问题。

  此外,为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常态化、长效化,区纪委监委充分运用“技术+制度”,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三资”规范做账、会计信息定期录入等机制,建立“三资”信息与“互联网+监督”平台间的数据传输“绿色通道”,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监督。

  今年来,北湖区已发现村级财务监管不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不彻底、村级违规举债等方面的问题344个,查处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违规发放津补贴以及违规公款旅游等方面的案件3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追回违纪违法资金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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