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梦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法治建设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切实把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全过程。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构成了法治建设的有机整体,共同致力于保障和促进实现公平正义的法治建设目标。
科学立法
筑牢公平正义价值基石
立法是法治之先导,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将人民对公平正义的诉求和渴望上升为国家意志并且保障社会公平的有效执行。科学立法在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着引领作用,承载着将公平正义理念融入法律体系的重任。在立法中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准则要确保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消除社会排斥与社会歧视,充分考量不同群体、不同阶层的利益诉求与权利保障,避免出现“一刀切”的情况,对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更多的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保障社会成员拥有同等的权能和资格,实现人们在自身权利上“可行能力”的平等,进一步健全完善兜底性、普惠性民生保障制度,补齐民生短板,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为重点,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此外,应当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和途径,如网络征求意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广泛听取各利益群体的意见,使立法真正体现人民意愿。
严格执法
践行公平正义规范要求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执法是连接法律条文与社会现实的桥梁,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是关键。严格执法需要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以公平正义为准绳,对全体社会成员一视同仁,坚持执法为民,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标准执行法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以严格执法推进公平正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要求执法机关着力破解执法中的随意执法、野蛮执法、逐利执法、机械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厘清执法权责边界,确保执法公平、裁量公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推行说服、劝导、警示等柔性执法方式,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此外,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借助公众、媒体以及司法机关等力量,形成全方位监督网络,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公正司法
捍卫公平正义最后底线
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住司法公正就是在延续法治的生命线。以公正司法捍卫公平正义底线,保障人民群众平等诉讼权,通过同案同判、强化对执行活动监督等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对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期盼。司法公正寓于个案公正之中,司法裁判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考量法理、事理、情理,做到严之有据、裁之有理、行之有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推动质量问责与权益保障双线并行,着力破解由于司法腐败、违法违规干预司法等带来的司法不公问题,将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形式公正、实质公正贯穿司法全过程,防范冤假错案产生。同时,加强对司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效落实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提升司法透明度,确保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
全民守法
营造公平正义社会氛围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全民守法是基础。
全民守法意味着每个人都应尊重并遵守法律,不仅要求公民在行为上遵守法律,更要求在思想上认同法律权威,信仰法律、尊崇法治,把法律内化为自己的行为规范,进而从根本上减少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知法懂法是守法的前提和基础。
推进全民守法需要加强法律普及和法治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使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把法治宣传教育与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同步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与道德素养,发挥道德对法治的滋养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做到尊重和敬畏法律,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使尊法守法成为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集中体现,通过法治建设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途径。只有在法治各环节中秉承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不断加强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保障,才能真正把我国建设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作者系湖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