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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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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镜 以案示警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生态环境教育警示

  以案为镜  以案示警

  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生态环境教育警示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陈斌 郭至柔)为进一步强化企业法律意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绿色生产理念,推动永兴县稀贵金属产业健康发展。10月30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走进工业园区举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生态环境教育警示大会。公安、环保、园区等部门及20家环保科技企业负责人、业务骨干共50余人参加了教育警示大会。

  会上,检察官以近期办理的3起涉环境污染案件为切入点以案释法,分析了涉案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及严重后果。并向与会人员详细解读了环境污染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醒大家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环保意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保要求,坚决守住环保红线和法律底线。

  与会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教育警示大会深刻认识到了污染环境的危害性,今后将牢固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学习相关法律,严格遵守各项环保规定,同时举一反三,及时开展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严格整改,消除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自觉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任,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此前,县检察院结合涉案企业法人的认罪态度及具体案情对相关涉案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在此次教育警示大会上向几家涉案企业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发送了检察建议书,督促涉案企业严格落实社会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下一步,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一体融合优势,扎实推进“检察护航”行动,继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进一步提升企业法治意识。同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常态化、多维度开展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为建设绿色生态美丽新永兴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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