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吴宗桥)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龙潭镇某村4名村主干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村主干7年内将村集体土地以个人名义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8万余元,用于村务开支。
核查发现,2016年村主干以村级工作经费短缺为由,将集体未发包的24.5亩耕地以个人名义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截至2022年先后两届村支委予以默认。
查办该案是该县开展村集体套取惠农补贴专项清理的一个缩影。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监督检查、部门移送、检举控告、类案深挖等方式发现问题线索,紧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等发放过程中村干部协同套取行为,查处村主干及相关人员16人,涉及违纪资金近8万元。
类案深挖中发现,边城镇某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未将套取补贴的个人账户交与镇政府代管,对村集体违规领取惠农补贴予以认可,之后的村党支部书记在知情下又继续通过该账户违规领取惠农补贴。
针对村主干纪法意识淡薄、集体套取惠农补贴的现象,该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下发工作提示函、约谈部门负责人等方式压实监管责任,督促完善机制堵塞漏洞,同时督促县直部门开展惠农补贴业务操作培训,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程序等4项机制,防止惠农补贴“跑冒漏滴”,以有力监督助农护农,守好惠农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