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罗丽芳 刘思园)10月24日,芦淞区法院召开民商事发、改案件评析会。党组书记、院长罗成效出席会议,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华主持会议。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院领导,全体民事线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参加会议。
会议对今年1~9月民商事发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通报。指出发改案件的类型、数量及主要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各承办法官逐案从裁判思路、发改原因、法律适用进行了剖析,查找短板,总结经验。分管院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发改案件情况进行点评,结合发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一要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理念,学会换位思考,做到文明司法,善待每一位诉讼当事人,加强程序保障,坚持公平理念,准确适用法律,确保判决具有可执行性。二要加强司法管理。要充分利用好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业务会等形式,评析发改案件,统一裁判尺度,并严格落实阅核制度,提高案件质量。三要确保公正司法。加强档案归档、上诉移送等工作的规范性,要求承办人对案件信访负责,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防范内部干预过问和与当事人不当接触交往带来的腐败风险。
以评促改,以改提效。此次发改案件评析会的召开,不仅为芦淞区法院提供了一个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审判质量的平台,也为全体审判人员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的机会。在全体审判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芦淞区法院的审判工作将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