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罗美玲 黄洵)在网上,42岁的他是离异少妇,热情、善解人意。现实中,收到对方的转账后,他快速将人拉黑。近日,这起由衡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邹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查,从2022年底开始,被告人邹某某注册了多个社交聊天账号,将下载的美女图片设置成头像,把自己包装成风韵犹存的离异少妇,通过主动添加好友,言语暗示、挑逗,发送低俗图片、视频等方式吸引男性网友见面约会。待对方到达约定地点后,邹某某又以发送红包“意思一下”为见面条件要求转账,收款后迅速将对方删除、拉黑。近两年他前后30余次利用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共计5000余元。
邹某某落网后,报案人数较少。检察机关制定了继续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通过社交账号实名认证信息查找被害人。同时,通过指导民警调整询问策略,在不给被害人生活工作造成困扰的前提下,取得了多名被害人陈述和转账截图。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被告人邹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近日,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