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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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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色法治文化

  引领通道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陈隆森

  通道侗族自治县位于湘桂黔三省交界处,侗族人口占78.3%,是湖南省成立最早的少数民族自治县。这里不仅民族文化丰富,也有着深厚的红色法治文化背景。1934年,“通道转兵”会议在这里召开,这是红军长征伟大转折的开端,也是中央红军长征从失败走向胜利的起点。形成了实事求是、民主集中、独立自主、敢于担当的“通道转兵”精神。通道县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悟“通道转兵”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时代意义,找准红色法治文化引领下的检察实践路径,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胸怀国之大者,保障服务县域社会经济发展。通道红色法治文化具有独特的地方特色,它不仅是法治精神的体现,还融合了丰富的侗族文化。在新时代背景下,通道县人民检察院继承和发扬通道转兵精神,运用红色法治文化全力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红色法治文化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是一种法治理念,更是一种实践行动。通道县人民检察院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社会综合治理,针对侗族地区酒文化浓厚、醉酒驾驶案件频发,探索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公开宣告”办案机制,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涉案人员参加公益服务作为从宽处理考量,既对其形成震慑,又给予改过自新机会。今年以来,共有醉驾犯罪嫌疑人5人累计参加志愿服务200余小时。醉驾行为整治向综合治理模式的转变,有效提升了轻罪治理水平和社会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寨老”、乡贤作用,运用侗族“款约”化解村民因宅基地、山林纠纷等引发的矛盾冲突20余起,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向侗寨延伸,有效减少对抗、增进社会和谐,促进社会治理创新。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红色法治文化强调人民是法治建设的主体,最终目的是保障人民权利。通道县人民检察院强调以人民为中心,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针对县域农村留守儿童多的社会现实,深入推进“利剑护蕾”行动,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持续开展讲法普法百余场,推动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全方位一体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针对偏远乡村出行不便、居住分散实际,推行线上线下、“7×24”小时不间断12309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依法惩治恶意欠薪,为农民工追讨被拖欠的工资近40万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飞线充电、食药安全、窨井盖整治,切实守护百姓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安全。

  守护社会公共利益。红色法治文化强调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通道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切实服务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完善“河(林、田)长+检察长”制度,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调查取证协作配合等机制,着力解决污水直排河道等生态环境问题,守护侗乡蓝天碧水净土。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广西、贵州三省七县检察院签订《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框架协议》,构建保护野生动植物生态共同体。扎实开展守护传统村落专项行动,对县域内28个传统村落实地勘察,并协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综合治理建议,修缮核心保护区内传统建筑、增加安全设施,助力美丽侗乡建设。

  二、弘扬优良传统,提升检察队伍素质。通道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山区小院,在实践中坚守和传承法治精神,通过学习红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

  突出政治引领。通道转兵精神是激励一代代通道人披荆斩棘、奋勇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也是通道县人民检察院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的宝贵精神财富。通道检察院传承红色文化,赓续红色血脉,将传承发扬好红色检察的政治灵魂、为民本质、求是精髓和奋斗特性,与党的二十大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对检察工作部署要求结合起来。引导干警深刻领悟转兵精神精髓,扎实开展学习教育,综合运用党组中心组研讨学、“第一议题”及时学、全院干警集中学、主题党日重点学、线上线下联动学等形式,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通过组织参观“通道转兵”纪念馆、重走长征路等活动,开展“红色主题教育+心得分享会”,筑牢政治忠诚,自觉实干担当。

  着力业务提升。“通道转兵”最伟大的精神之一就是我党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展示了我党在危难时刻通过正确决策,转危为安直至实现重大转折。通道检察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在这个山区小院一些干警长期甘于落后的现实状态下,聚焦解决一些业务指标长期落后难题,扎实开展“素能提升年”和“百日岗位练兵”活动,通过庭审观摩、个案交流、技能比武、“法检”同堂培训等教学方式,提升干警专业化水平。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办法,组织精品案件、优秀法律文书评比,促进执法规范。该院2份行政检察建议书分别获评最高检和省检察院优秀检察建议书,其中1例入选最高检《行政检察工作指导》。

  激发争先活力。正所谓“理念一新天地宽。”针对少数干警工作积极性不高,创先争优意识不强等问题,通道检察院按照“强素质、树形象、创特色、争上游”总体工作思路,秉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韧劲,奋勇争先。推行“检察长督办令”制度。检察长对重大事项、重要案件、核心数据等及时发出督办令,引导关键少数靠前指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该制度获评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融合党建工作考评、公务员考评、检察人员绩效考评,完善考评办法,着力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引导干警坚决摒弃“落后小县”思维和“躺平”思想,激活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一池春水。通道县人民检察院成功争创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文明标兵单位等荣誉。

  三、创新驱动发展,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需要。红色法治文化是在不断探索、创新中发展起来的。面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通道县人民检察院传承红色法治文化中的创新精神,并结合通道县情、院情,推动检察工作理念、机制、方法创新,以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

  着力打造特色品牌。打造“风雨桥”党建品牌,获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典型事例。同时,以点带面,将品牌创建工作在全院铺开,力争“四大检察”协同发展,营造一系列“小而精”的优势产品。如:结合“利剑护蕾”,打造“风雨桥护未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立足通道碧水蓝天,打造公益诉讼检察环境保护品牌等。提升办案人员“精品意识”,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创新“小案不小办”“小案快办”工作机制,努力将“小”案办成优案,办成精品。

  积极推行“双语”办案。积极寻求红色法治文化与侗族传统文化融合,最大限度保障侗族群众合法权益。通道侗族人口多,很多案件当事人只会讲甚至只能听懂侗语。为此,探索建立“侗汉双语”办案机制,全力维护侗族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加强侗族风俗、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的探索对接,大力培养“会侗语、知风俗、懂业务”的双语检察官,探索推行“双语人才+双语诉讼+双语融合”工作模式。创新法律宣传形式,将法律知识、典型案例以侗戏侗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侗年侗节巡回演出,有效拉近了检民关系。目前该院“侗汉双语”办案覆盖率达60%,保障了少数民族公民合法权益、维护了民族团结。

  优化司法救助效果。针对县域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秉承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理念,对确有困难的被救助人开通绿色通道。先行救助后补手续,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缓解困境;对符合条件的,协助向妇联争取公益救助慰问金。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开展综合帮扶。如:依托杨某某案,探索出台《关于加强对困难妇女进行专项司法救助的实施办法》,建立长效救助机制;鉴于其家庭实际困难,对接相关部门,安排其父亲到安乡某厂矿工作,为其母亲申办残疾证,优化司法救助效果。

  (作者系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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