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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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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行政新作为 为民生幸福加码
——专访石鼓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崇斌

  以司法行政新作为 为民生幸福加码

  ——专访石鼓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崇斌

  王汝福 李少华

  医疗纠纷调处中心获评全国平安医院先进集体,黄沙湾街道龙端喜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近年来,衡阳石鼓区司法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司法行政新作为,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交出了护航发展、维护稳定、服务民生的司法“答卷”。近日,笔者专访了石鼓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崇斌。

  湖南法治报:在不断提升石鼓区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的进程中,司法局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增强法律服务的可及性、专业性和高效性,确保这些措施真正惠及广大群众?

  徐崇斌:我们积极探索并实施了多项创新举措,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核心,全面升级法律服务网络。这一制度确保了每个村(社区)都有专业的法律顾问入驻,不仅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常规服务,还深度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将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至基层末梢,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同时,我们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派驻了值班律师,他们全天候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指引等服务,特别是针对弱势群体,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保障了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双重提升。

  此外,依托区矛治中心,我们设立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行政复议、医疗纠纷调解等多个功能窗口,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综合体。这种服务模式不仅整合了各类法律服务资源,还实现了信息的互联互通,让群众只需跑一次路、进一个门,就能享受到全面、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大大节省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为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提高服务效率。我们还简化了法律援助申请程序,推行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在申请法律援助时,申请人只需如实承诺自身经济状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无需再提供繁琐的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以“诺”代“证”,极大地简化了申请流程,让法律援助更加贴近民心、温暖人心。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不仅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宗旨,也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74件。其中刑事案件140件,民事案件43件,法律帮助案件191件。接待来电来访280人次,群众满意度达96%。

  湖南法治报:在推动全民守法、提升公众法律意识的过程中,司法局采取了哪些创新性和实效性的普法策略和手段?能否分享一些成功的普法案例,以及这些案例如何有效促进了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治精神的传播?

  徐崇斌: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特别加强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普法工作格局。每年初,司法局精心拟定责任清单与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各执法单位的普法责任与具体任务,确保普法工作有的放矢、精准高效。同时,建立健全日常考核监督机制,监督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积极组织部署迎接省市“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以评促改,以改促效,全面提升普法工作质量。

  为了增强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司法局积极引导群众参与,鼓励创作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行业特点的普法文艺作品。如普法民歌、地方戏曲、舞蹈、小品、快板等,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让法律知识深入人心。此外,司法局还不断拓展普法渠道,结合线上线下平台,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手段,多角度、全方位传播法律知识和普法资讯,让普法工作更加贴近群众生活,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

  在法治文化建设方面,司法局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重要抓手,融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依法治企示范企业等活动中。通过打造法治文化长廊、法治主题公园等实体阵地,以及举办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实践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同时,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法治乡镇”创建工作,推动乡村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形成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有效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目前,我们已成功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两个,即进步社区和湘北社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深入践行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生动体现。

  湖南法治报:在推动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石鼓区司法局采取了哪些创新策略和具体举措,有效提升人民调解的效率和公信力,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徐崇斌: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强化人民调解职能、筑牢社会稳定首道防线方面,石鼓区司法局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织好网络。辖区内7个镇(街道)、48个村(社区)均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为7个镇(街道)各配备了专职调解员,确保群众的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就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二是练好内功。针对基层人员少的实际,坚持向学习要能力,向能力要效率。由局党组牵头,各基层司法所采取集中授课、研讨交流、案例分析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学习培训。近年来,石鼓区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人民调解员。比如黄沙湾司法所的龙端喜同志,凭借其出色的调解能力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荣获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荣誉称号,成为了广大调解员学习的榜样。三是建好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规范层级调解流程,采取一月一督促、一季度一考核的方式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评价。截至目前,今年人民调解已调处矛盾纠纷256起,涉及当事人数532人,协议涉及金额705.5万余元并已履行到位。

  另外,医患纠纷调解也是我们的工作亮点。石鼓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医疗纠纷、和谐医患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哪里有纠纷,就第一时间奔赴现场,疏导劝说,调解纠纷。我们医疗纠纷调处中心是完全独立于医患双方的中立性机构,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患方对医方的解释和医学鉴定的怀疑和不信任。

  2022年参与医疗纠纷调解80多次,调解成功31起,调解金额达168余万元。2023年参与医疗纠纷调解130多次,调解成功54起,调解金额达428余万元;2024年上半年参与医疗纠纷调解80多次,调解成功35起,涉及赔偿金额达142万元。

  医疗纠纷情况各异,我们坚持从医患双方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情况制定调解方案,晓之以理法,动之以真情,达到双方都满意的调解效果,切实将矛盾化解在诉前,赢得了社会各方的认可和赞许,形成了较强的公信力,为医患双方唱响一曲和谐共赢曲。

  此外,司法局还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特别是在物业管理领域,创新性地提出了“法治物业”新型治理体系。合江街道作为试点,将“法治物业”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度融合,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挂帅的“法治物业”创建领导小组,推动小区治理向法治化、规范化迈进。经过努力,已初步构建了一个以“安置、安心、安全、安居、安乐”为核心理念的“五安”品牌小区治理模式,实现了小区环境的显著改善和居民幸福感的明显提升。这些举措不仅丰富了人民调解的内涵和外延,也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贡献了司法智慧和力量。

  徐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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