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联动机制促僵尸企业退市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见习记者 蒋文娟 通讯员 唐丽君 龙维婕 )近日,慈利县人民法院综合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完成了某镍钼公司破产清算资产的司法拍卖、交付与运离工作。让其“绿色”退出市场,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某镍钼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从事钼矿、镍、钒开采、收购、加工(不含冶炼)、销售的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公司因经济转型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关闭。停产期间,厂区内各种危险废物“跑冒滴漏”现象严重。因企业持续亏损,负债高达1.2亿元。遗留债务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引发各类矛盾,许多纠纷进入法院。从2013年起,其厂房、土地、机械设备相继被河南两家法院和慈利法院轮候查封。2023年3月,慈利县某开发建设公司因镍钼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严重资不抵债,向慈利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慈利法院同年5月受理申请,指定湖南中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湖南法泉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破产管理人。慈利法院与河南两家法院协调,今年6月19日,解除了对机械设备的查封。
为妥善处理公司遗留问题。慈利法院依法敦促破产管理人将镍钼公司资产挂到网上拍卖,引来多人竞拍。2024年7月以185.9万余元的价格拍出,实现了资产变现的较大化,为该公司后续问题的处置奠定了重要基础。
该公司已失去自身造血功能,完全依赖“输血”来维持僵而不死的状态,并且长期无效占用大量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资源。“如果公司不能通过破产程序顺利出清,不仅不能使省内外众多债权人利益获得最大化,各种矛盾交织、冲突更加尖锐,还影响当地去产能化和供给侧改革,不利于营商环境优化。”慈利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慈利法院2024年8月作出民事裁定,裁定镍钼公司名下存放于张家界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所有,并明确了交付与运离的时限。
镍钼公司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而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以来,慈利法院积极推进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为了确保破产资产的顺利交付与运离,法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研判风险,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执行,全力保障破产交付平稳和社会稳定,确保不发生群众聚集、信访事件等。在执行现场,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未发生阻扰执法活动的行为。
慈利县委政法委与县法院作为主导力量,负责整体协调与指挥;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与交通疏导;县应急管理局与县生态环境局则对破产资产拆卸、运离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与环境污染风险进行了全面排查与处置。县检察院、县优化办、县委网信办、县信访局等部门则分别从法律监督、优化营商环境、网络舆情监控、信访维稳等角度为执行工作提供保障。执行活动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
截至9月9日,买受人已将相关资产全部拆除、清理完毕,完成资产交付、运离。
这起破产案件的顺利交付是破产审判与经济转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度融合的典型案例,不仅解决了多重问题,也推进了慈利法治化、绿色化营商环境的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