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司法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黄志岗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系统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路线图、施工图,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目前,司法案件的80%在基层,可以说,基层人民法院工作的效率与公正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司法形象和司法权威。当前,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更高要求、中国式现代化提出的更高标准相比,基层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工作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和风险。如何进一步提升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仍是基层人民法院面临的实际问题。基层人民法院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高质量司法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以“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要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贯穿落实。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自觉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尽心竭力助力社会大局稳定、营商环境优化。
以“以人民为中心”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基层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是人民性,必须“以人民为中心”。要积极回应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
以“公正司法”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基层人民法院推进严格公正司法,就是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公正办案,不折不扣把党和人民制定的法律实施到位。要建立健全公正执法司法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并接受外部对司法权的监督,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要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排除来自司法机关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
以“五个过硬”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择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基层人民法院要加强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要坚持党纪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促进,通过做深做实党纪学习教育激发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作为司法审判的办案纪律,融入、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各方面。
(作者系新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