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卓婷 张治国)“王某某诈骗手段并不高明,利用中老年妇女情感空虚设置圈套骗取钱财。在此,提醒大家交友需谨慎、感情莫冲动,守好钱袋子、过好小日子。”9月3日,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诈骗、盗窃案,在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检察院检察长周慧出庭支持公诉,法院院长曹庆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
2020年7月至2024年3月间,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工厂老板、火车司机等身份,通过网络平台去结识被害人。以谈恋爱、结婚为掩护取得对方信任后,即以缺货款、垫修车费、垫住院费骗取17名被害人财物共计10余万元,盗窃3名被害人财物。应以诈骗罪、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民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庭审中,公诉人将传统听证据与图文并茂看证据结合,借助多媒体示证同步展示案件主要证据,向法庭和旁听人员完整呈现案件基本情况,让庭审更灵活更直观。
周慧紧紧围绕犯罪构成、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实体和程序内容,有序开展法庭讯问、举证质证和发表公诉意见,并融合国法、人情对被告人进行深刻的法庭教育。被告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当庭深刻忏悔。
合议庭经休庭评议,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对被告人王某某分别以诈骗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并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剥夺政治权利附加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两个月6天,并处罚金人民币29000元。
检法两长同庭履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更是检法两院强化相互配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举措。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将持续发挥院领导带头办案的“头雁效应”,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以能动履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铁路安全秩序。
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广州铁路公安局长沙公安处干警共计80余人旁听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