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萍 贺慧丽)现实生活中,人际间的互不信任常导致各种问题。提存公证作为一种有效的风险防控和纠纷预防手段,搭建了合作与信任的桥梁。还以不伤和气的方式解决信任难题,保障双方利益,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近日,申请人邓某竹与胡某伟来到耒阳市公证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
邓某竹与胡某伟于2012年相识相恋并同居,2019年和2024年育有一女一子。由于感情破裂,双方今年5月经耒阳市法院调解解除同居关系。协议约定耒阳市水东江的一套房产归邓某竹所有,邓某竹一次性支付胡某伟12万元后,胡某伟需在3日内搬离。但因双方互不信任,调解协议长期未能执行。在律师的建议下,双方选择到公证处申请提存公证。
当日,耒阳市公证处受理了邓某竹与胡某伟的提存公证申请。基于对公证机构的信任,邓某竹次日即将12万元汇入公证处提存账户。随后,胡某伟3日内搬离了房屋。根据《提存协议》,公证机构将款项转至胡某伟账户,至此,双方的争议得到圆满解决。
耒阳市公证处提供的公证服务种类繁多,涵盖经济、农业、教育、医疗等多个领域,涉及国内外民生案件。截至今年7月31日,已办结各类公证事项877件。包括国内公证670件(含涉港澳台案件)和涉外公证207件。此外,公证处还提供了18件公证法律援助,接待法律咨询电话1300次、来访群众45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