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李果)8月29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总结成绩,分析形势,部署工作,着力提升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党组书记、院长朱玉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邬文生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要深刻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和最高法院、省委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助推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要聚焦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持续打击影响企业经营和企业家权益的暴力犯罪,依法惩处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准确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依法平等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助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要聚焦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平等司法保障,强化司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推动供应链金融健康发展,引导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涉外案件,助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要聚焦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评价、规范和引导功能,彰显诚实守信经营受激励、失信违法行为受惩戒的司法态度,常态化开展拖欠企业账款案件专项行动,健全完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逃废债的预防、识别、惩治机制,助力营造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要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大对战略性科技成果、原创作品、驰名商标和老字号的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所涉法律问题的前瞻性研究,助力营造创新创业的发展环境。要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发挥破产制度优势,推动资不抵债且无力偿还的企业规范退出,助力尚存优质资产的企业涅盘重生,助力营造优胜劣汰的退出环境。
岳阳中院、株洲中院、浏阳市法院、永兴县法院等4家法院作交流发言。长沙中院、常德中院、衡阳县法院、新邵县法院、洪江市法院等5家法院作书面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