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阮航 江久安)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芷江公安局严厉打击传统盗抢骗类违法犯罪行为。8月15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明在芷江某单位盗窃财物被芷江警方刑事拘留。
“警察同志,我办公室进小偷了!”7月30日15时,城中派出所接到报案,称放在办公室的一个平板电脑和一个公文包被盗,请求帮助。城中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侦查。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明。经进一步侦查,掌握了嫌疑人藏匿地点。16时,办案民警在怀化火车站附近一招待所内将王某明(61岁,贵州人)抓获。王某明对盗窃办公室财物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王某明之前在贵州某单位上过班,知道单位工作人员一般都要午休,但有的人忘记关门,于是寻机下手。7月30日上午,他走到芷江某单位门口,从楼梯口上到4楼,遛达一圈后,看到有间办公室的门虚掩着,发现办公室没人。就进去实施盗窃,随后乘车前往怀化,将盗窃所得平板电脑出售。
对王某明行政拘留期间,办案部门对被盗财物报请物价部门进行价格鉴定。经鉴定,被盗财物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且王某明有多次盗窃刑事前科。据此,芷江警方对王某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