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思圆 唐久隆)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株洲芦淞区法院聚焦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延伸,组织法官宣讲团前往大京风景区开展生态环境主题法治宣传,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注入司法力量。
法官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周边商户、来往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非法占用农用地、擅自开垦、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以案释法,深入浅出讲解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以及上述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环保理念,共同保护绿水青山、守卫净土蓝天。
又讯(通讯员 胡炼 蔡澄) 8月15日,天元区法院综合审判庭联合天元区机关退休干部第三党支部前往万丰湖湿地公园,开展“与自然共鸣,让美好远行”主题宣传活动。
法院干警搭建宣传咨询点,吸引市民前往现场咨询相关问题,向他们答疑解惑,并准备了生态日宣传手册。手册内容丰富,涵盖了生态环保基础知识、日常生活中的环保小贴士,还详细解读了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天元区法院近年来承办的生态环境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