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肖玲)近日,唐某某、王某某等4名农民工向衡阳市雁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送去一面印有“农民讨薪维权路 感谢法援助我行”字样的锦旗,感谢法援人员帮助他们解决薪资拖欠问题。
今年3月18日,唐某某、王某某等当事人来到雁峰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他们与某羊肉火锅店老板约定从2023年11月至12月底为其店铺装修,工资为350/天,共计两万余元。装修完工后,羊肉火锅店老板无故拖欠工资。4人多次索要,老板以各种理由推诿、拖欠,甚至恐吓、殴打相关当事人,直至闹至派出所调解也无济于事。相关当事人迫切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正当权益。
援助中心进行审核后,明确他们身份属于农民工,存在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属于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情况。随即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指派周期,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随后立即指派承办人员进行办理。
承办人员起草民事起诉状、开展谈话、询问案情,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一方面向法院提起追索劳动报酬的诉讼。另一方面,多次与羊肉火锅店老板沟通,用心、用情、用法化解双方矛盾,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达到高效便捷的解决矛盾纠纷的目的。
在一审开庭审理中,承办人员和法官继续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希望他们尽快拿到血汗钱,一起促成原告和被告之间的和解。在承办人员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羊肉火锅店老板当庭支付工资两万多元,原告撤回起诉。
雁峰区司法局将继续发挥法律援助的法律服务作用,积极落实法援环节“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要求,以店小二式的服务模式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