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谭娟)近日,汝城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案金额200多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达成了和解协议,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2019年7月,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工程购销合同。混凝土公司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供货任务。经双方验货并结算,截至2022年3月,建设集团尚欠混凝土公司货款490多万元。其间陆续支付了260万元,余款200多万元虽经混凝土公司多次催讨,一直未兑现。混凝土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建设集团支付拖欠的货款及违约金。
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本案系履行混凝土购销合同过程中出现的经济纠纷,涉及金额较大,对双方企业经营均产生了重大影响。且双方之前一直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此次纠纷主要是因为市场环境变化及沟通不畅所致。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对积极搭建沟通平台,引导双方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分歧,寻求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经过耐心细致做双方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调解协议:建设集团同意分期支付拖欠的货款及违约金等费用,混凝土公司则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协议有效平衡了双方利益诉求,化解了潜在的商业风险。
法院的高效调解工作不仅显著缩短了案件处理周期,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彰显了司法机关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为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与和谐发展贡献了积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