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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业态劳动者撑起保护伞
在最高检部署的“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明确了11项行动重点。第1条便是:“进一步加强劳动者特别是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我是外卖员,但是平台公司不和我签合同,很没有安全感。”“有时候为了赶时间意外受伤了,还要和平台交涉很久。”
如何在促进外卖平台等新业态高质量发展同时保障外卖骑手等灵活用工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当下一道社会治理难题。
今年5月,城步苗族自治县检察院针对新就业形态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深度调研。通过走访相关职能单位、外卖平台、向骑手发放调研问卷,发现该县外卖平台在运营管理方面存在不与骑手签订劳动合同、规避用工主体责任等不规范之处。
对此,检察院依法向县总工会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优化城市综合配套服务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对新就业形态行业的管理,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县总工会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全县新就业形态领域专项整改,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职工劳动权益维护,为新业态劳动者撑起保护伞。
穿透式监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自己交的医保钱,为啥就不能用了?”2019年12月,罗某的妻子邓某驾驶电动车发生了无第三方责任人的侵权交通事故,先后入住两家医院治疗。邓某在某县投保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但县医保部门认定其系交通事故所致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不能纳入补偿支付范围,不予报销医疗费用。罗某等人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医保部门作出的不予报销决定并无不当,判决驳回罗某等人的诉讼请求。
随后,罗某等人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邵阳北塔区检察院积极履职,由表及里开展穿透式行政检察监督。承办检察官一方面走访法律援助律师、某县医保部门、法院相关案件承办人,多次听取当事人意见,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另一方面,全面检索司法判例、调阅法院的诉讼卷宗、查阅对同类案件的审理情况、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
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结合《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原意,邓某的情形属于新农合的赔付范围。据此,提请市检察院抗诉。
“抗诉案件矛盾尖锐,要在准确适用法律和尊重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通过多元化调解的方式有效化解矛盾。”抗诉再审期间,为了实现更好的办案效果,检察院联合法院就案情进行会商,并协同对双方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
最终,罗某等人与县医保部门达成和解协议。罗某申请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撤回并撤销了一审判决。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双方争议得到妥善解决。
“检察院是真正在为民办实事,给了我们一针强心剂。”近日,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在对该案件开展回访时,当事人罗某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以下通讯员对稿件采写亦有贡献:张丽 罗沛 陈炳光 袁素钦 刘红梅 王艳军 姜锦帆 熊蕾 黄杰 阳帆 段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