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占公司资产5000余万元
岳阳公安雷霆出击 企业硕鼠栽了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杜巧巧 通讯员 黎逢杏)私下销售公司货物,将所收货款占为己有。在公司采购原材料过程中,利用关联公司虚增交易环节和价格,两兄弟里应外合,利用哥哥担任受害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之便,合伙侵占公司财物5000余万元。近期,岳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破一起特大职务侵占案。
2020年12月,岳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湖南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报案称,该公司原总经理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公司财物数千万元,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因涉案金额巨大,经侦支队随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通过前期调查发现,甘某指使公司员工将部分货物卖掉,用私人账户收取货款后再以甘某名义借款出去,私下销售的货物作损耗处理。在受害公司采购原材料过程中,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安排其弟控制的公司从中虚增采购交易环节和价格,给受害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调查情况表明,甘某两兄弟有职务侵占犯罪的重大嫌疑。
“我没有侵占公司的财物,我是被冤枉的。”甘某到案后百般狡辩,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辩称私人账户收取的货款是找他人的借款。在采购原材料过程中,利用其弟控制的公司虚增交易环节和价格是正常经营的行为,且获利都是其弟,与他无关。而甘某的弟弟则玩起了“消失”,不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
面对被动局面,专案组成员商量后决定将甘某两兄弟暂时放在一边,先从外围收集证据。
经分析研判,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受害公司货物私下销售后将货款占为己有,以及甘某伙同其弟在其公司采购原材料时使用关联公司虚增交易环节和价格,并共同使用非法获利资金的行为浮出水面,推翻了甘某之前所作虚假供述。10余年间,甘某自己及伙同其弟侵占受害公司财物5000余万元。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甘某仍然执迷不悟,不认罪认罚。为了进一步巩固证据,更有效地指控甘某的犯罪行为,专案组成员远赴全国20余省市取证,问话60余人次,最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依法冻结银行资金、股权、股票等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成功将甘某的弟弟抓获归案。
日前,经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甘某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冻结的4000余万元财物依法予以追缴。甘某的弟弟近日也被汨罗市人民法院以犯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