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商轻罪治理 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常德市检察院赴武陵区检察院调研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钟美林 张敏)6月12日下午,常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拟任人选邓为方,第一检察部主任张璇一行,到武陵区检察院调研指导轻罪治理工作,并召开座谈会。武陵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朝阳,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敏,第一检察部主任黄漫霞及轻罪办案团队、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负责人参加座谈。
邓为方一行实地考察参观了常德市公安局武陵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武陵区检察院“轻亲和”轻罪治理中心等办案场所,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陈敏介绍了武陵区一站式轻罪治理中心的成立背景、运行后的轻罪案件办理和延伸治理情况。与会人员就各自工作实际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发言,对行刑衔接、侦查监督、立案监督、公益服务考察机制及犯罪预防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了深入交流。
张璇指出,要构建快速办理体系,实现文书、程序的简化;构建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体系,实现矛盾多元化解;构建综合治理体系,落实行刑反向衔接和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构建犯罪预防体系,运用犯罪预防+检察建议做实诉源治理。
邓为方结合刑事案件办案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就下一步如何开展轻罪治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要推进轻罪治理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实现从治罪向治理转变;二是要加强制度保障,继续落实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等制度;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加强数据研判,科学优化人员案件配置。
王朝阳表示,武陵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增强工作信心,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工作措施,以更强的工作决心、更大的工作力度和更实的工作举措。切实将轻罪治理作为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治理、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接下来,武陵区检察院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做好司法办案的后半篇文章,以高质效检察能动履职促进社会治理。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主动更新司法理念,以理论促实践,以实践促发展,在不断探索中构建具有武陵特色的轻罪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