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黄晓勇)“非常感谢你们!我的案子能够圆满解决,离不开县监委和法院的辛勤付出。”近日,宜章县监委对一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回访,信访人邝某对县监委和法院的工作表示满意。
2020年7月,信访人邝某与某单位签订了服务协议,并按照约定支付了全部服务费,该单位向其出具了收据。在履行服务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争执,邝某要求退还全部服务费,该单位则以协议有明确约定为由不予退还。双方协商不成,今年2月邝某诉至法院,同时怀疑某公职人员也参与了该单位的经营活动,遂向县监委进行举报。
县法院立案后,对该案进行了调查。多次召集信访人邝某与某单位进行调解,当事人对退还部分服务费形成了一致意见,但对费用的支付方式意见不一,调解陷入了僵局。县监委受理此案后,进行了初步核实,没有证据证明某公职人员参与了该单位经营活动,同时得知,信访人邝某与该单位的服务合同纠纷正在诉讼中,信访的原因是想通过监委的工作促成其纠纷的解决。
县监委秉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及时与受诉法院取得联系,并与邝某反复沟通,及时反馈案件办理情况,明确指出其反映的问题属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建议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信访人同意了县监委意见。最终,在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信访人邝某与某单位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