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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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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殖放流修复洣水流域生态环境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凤)5月22日,茶陵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在南浦铁犀洣水河畔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现场放流经检疫合格的草鱼、鳙鱼苗14000余尾,为一江清水再添生机与活力。

  此次活动涉及近期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023年7月12日,当事人李某国和李某风利用电鱼船和电鱼工具,在虎踞黄坪洣水河段开展捕捞作业,次日凌晨2时被抓获。民警现场缴获电鱼工具以及46.8千克渔获物。

  茶陵县检察院审查发现,李某国和李某风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电鱼工具捕捞水产品,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检察院以李某国和李某风涉嫌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并以其行为破坏洣江流域渔业生态资源,影响自然保护区内水生动物的种群繁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办案检察官释法说理,两人均认罪认罚,愿意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购买鱼苗进行放流。

  近日,茶陵县法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李某国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判处李某风拘役4个月,宣告缓刑8个月,同时判处两人共同购买14000余尾鱼苗在洣水水域茶陵段投放,以修复洣水流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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