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资质运输10吨危化品
拘役1个月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段有连 李雨杰
【故事】
SM901A80溶剂型环氧树脂系易燃液体,属于危险化学品。以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和运输资质的车辆私自拉载危险化学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023年11月,陈某某将一车货物托运到广东。为了多赚点钱,计划在广东一个订单之后再返程。
“老陈,有一批货物要运到湖南去,运费一趟大概2600元,干不干?”11月12日,陈某某接到朋友的电话,便立马答应了下来。
到达朋友介绍的工厂装货时,陈某某看到货物上的危险化学品标识时,并没有因为自身无相关资质而拒绝,铤而走险接下了订单,将50桶约10吨SM901A80溶剂型环氧树脂装上了车。
11月13日,陈某某驾驶着重型仓栅式普通货车从广东开往湖南,途经高速公路宜章路段时遇到执勤民警例行检查。民警要求陈某某出示相关证件,陈某某语焉不详、神色慌张,执勤民警立即对车辆进行拦停检查取证。经调查,陈某某既未取得危险品车辆运输从业资格,其驾驶的车辆也无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近日,宜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危险驾驶案一审宣判,陈某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检察官释法】
宜章县检察院检察官邝军强表示,运输危险化学品须经严格审核和资质认定,未经认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在此提醒运输行业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须严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切不可在未经审核批准的情况下私自运输危险化学品,否则可能入罪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