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段聪 李娜)近日,衡山法院福田法庭将审判庭搬到福田铺乡福田社区,对一起涉彩礼离婚纠纷案进行公开审理。
2022年,原告白某与被告刘某经人介绍自由恋爱,2023年2月,两人办理结婚登记。同年7月被告刘某外出打工,夫妻开始两地分居。次年4月,原告以双方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为由向衡山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被告刘某退还彩礼及其他开支51万元。
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到被告及其家人对于原告提出退还彩礼的金额意见极大,双方为彩礼退还多次发生激烈争吵,经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未果。法官在了解清楚具体情况后,考虑到人民群众对彩礼这一问题的各种疑惑以及乡村习俗的差异,决定采用巡回法庭方式对该案公开审理。
庭审中,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认真听取双方陈述后,针对原被告主要情感矛盾进行劝解疏导,希望双方能从互相包容理解的角度出发经营好夫妻感情。经多轮沟通无果,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承办法官调整调解方案,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面对婚姻现状,解决现实纠纷。经过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和悉心疏导,双方情绪逐渐缓和,最终就解除婚姻关系和彩礼返还等问题达成初步调解意向。
庭审结束后,法庭干警又组织当事人及社区群众围绕“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这一主题开展了屋场恳谈会。法庭干警结合新出台的《彩礼规定》及人民法院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对返还彩礼情形、返还规则等法律问题与现场群众进行了交流。并为群众一一解答了法律疑惑。法庭干警还利用此次契机向社区干部及群众宣传了“平安衡山”综治民调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