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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1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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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鬼”蓄电池现原形
天元检察护企:假冒注册商标追究刑事责任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 通讯员 何蓝敏

  一次看似普通的交易背后却暗藏猫腻。普通蓄电池只需换个装便可摇身一变成品牌蓄电池,充斥市场,损害消费者利益,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株洲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尘埃落定,孔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处期徒刑1年4个月,宣告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2万元。

  这场假冒品牌蓄电池商标案还得从一场纠纷说起。

  “你卖的电池有问题,肯定是假货,我们要求退货退款!”接连几天,株洲某配件公司(简称“配件公司”)接到J公司反映,自家售卖的一批德克牌蓄电池不耐用,怀疑进到了假货。

  配件公司赶紧联系卖家孔某某,要求其退款赔偿。心存侥幸的孔某某当即否认销售的是假冒产品,双方发生争执,一年后仍未协商成功,配件公司决定报警处理。

  调查发现,2021年7月,孔某某以北京某电源公司的名义,虚构公司负责人身份与配件公司签订销售德克牌电池合同。在未取得德克牌电池授权代理许可的情况下,伪造德克牌电池授权代理证书。通过采购双登牌电池,使用各种工具将原装双登牌商标替换成仿制打印的德克牌电池商标,并订制印有仿冒德克商标的纸箱作为电池包装后向配件公司供货,配件公司向孔某某支付了货款21万余元。

  “我被利益冲昏了头,没想到钱没赚到,还犯了罪,真是得不偿失。”2023年7月21日,孔某某被抓获归案,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经德克电池注册商标权利人鉴定,涉案电池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孔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2024年1月8日依法提起公诉。

  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耐心释法说理,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孔某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于案发后主动向配件公司退还全部货款并进行赔偿,取得了该公司的谅解。近日,天元区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子办完了,但事情并未结束。检察官在办案时发现此类现象并非个例,该案所涉假电池大都是通过团购平台销售的,暴露出团购平台在人员管理、产品质量上的监管缺位。

  天元区检察院将相关情况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建议开展专项整治,从源头打击制假售假。同时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对于涉案生产平台当面约谈,向其指出管理缺失等问题,监督其建章立制并落地执行,从市场端口防止假冒产品流入。

  “将检察触角延伸到企业,打击‘李鬼’肆意横行,有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提振企业创新动力,优化营商环境,是我们‘检察蓝’的职责和使命。”天元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融合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把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作为全年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在推进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的同时,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质效。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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