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纯
医疗废物因其具有毒性、感染性等特性,我国采取了从严管理的策略。但是,对其中未被污染的废塑料输液瓶(袋)和玻璃输液瓶等,政策也允许回收利用。例如,广西发布了《医疗机构废塑料输液瓶(袋)和废玻璃输液瓶回收技术规程》,专门针对这一类特殊垃圾的收集、分拣、贮存和运输等环节,对医疗机构和回收单位的实际操作作出具体要求,运行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
医疗废物的构成复杂,如果不加区分,全部按危险废物管理,会造成可回收利用资源的浪费。但也有可能疏于管理,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带来高环境风险。有鉴于此,应实事求是的对医疗废物进行源头分类,使危险废物和普通垃圾各行其道,并进行恰如其分的最终处置。
输液用的塑料或玻璃制品,一般使用食品级的原料,性能优,具有循环利用价值。此外,正常情况下,只要没有发生异常回流,输液控制器以上部分就没有被血液等沾染,是安全的普通垃圾,完全可以放心回收利用。广西等地方基于科学分析制订团体标准,鼓励回收利用这部分特殊的生活垃圾,值得肯定和推广。
实际工作中,不少地方还不敢碰这类特殊垃圾。有的是认识有偏差,一直惯性思维;有的是担心开了口子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管理失控。毫无疑问,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有的公司会在利益驱动下,把受到污染的塑料或玻璃制品也回收,造成“一粒老鼠屎,搞坏一锅汤”的被动局面。对此,不能因噎废食,该立的制度不能缺位,具体执行则要讲究策略。
首先,压实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并用适当的经济手段进行引导。对单个医疗机构,输液用的塑料或玻璃制品量可能不是很大,回收利用的经济效益不明显。但从一个地区看,这个量是很大的,浪费惊人,没有理由放任不管。这是绿色发展不容忽视的一个细分领域,每一个医疗机构都有义务配合到位。这就要求医疗机构切实担负起责任,将医护人员培训到位,只剪取符合要求的部分,从源头保证安全。对瓶(袋)中的残液,可以先倾倒出来,并入其他危险废物中,交给专业公司处置,以免造成新污染物扩散。回收利用这类垃圾是有利可图的,生产企业可以适当付费给医疗机构,以此鼓励医护人员规范操作,提高回收工作质量。
其次,这类垃圾回收利用与医疗健康相关,高度敏感,必须严把从业入口关。一是控制数量,二是对企业的生产条件提出明确要求,杜绝小作坊式的加工。闭环管理医疗机构产生的输液瓶(袋)垃圾,就必须保证收集、运输和加工的每一个环节都可控。
第三,加强监督管理,定期检查整个系统的运行情况。发展这样一个资源节约型产业,卫健部门要对医疗机构提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应从危险废物管理角度执法,防止交叉污染;市场管理部门要对再生材料的质量进行抽查,必要时降低等次利用。
医疗机构产生的未被污染的废输液塑料或玻璃瓶(袋)是“城市矿产”的一部分,不必视为洪水猛兽,划为禁区,而是有计划的再生利用。但这个领域对安全和质量的要求很高,应相对封闭的进行管理,不能无序竞争,一哄而上。建议根据本地区的资源产生量发布产业信息,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确定承接企业,确保市场打开后管得住,各方面的风险可控。
作者单位:湖南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