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李迅 通讯员 许茗荃)从即日起,湖南人只要扫一扫二维码,就能顺利办理报案流程了。目前,在全省2424个接报案场所(中心、室、窗口),均已张贴了报案扫码的二维码,方便群众即扫即报案。这是记者4月16日从省公安厅发布“服务人民、服务大局”5项举措中得到的消息。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汤向荣介绍,在全省2424个基层所队接报案场所张贴了扫码报案二维码。群众上门报案的,可以使用微信扫码,将报案基本信息进行登记。有关报案信息自动推送至公安内网执法办案系统,由民警签收办理。
此次推出的服务人民、服务大局举措,具体包括群众上门报案扫码、网上监督、健全侵犯未成年人报案及案件核查机制、全面清理交通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全面推行交通违法首违警告和轻违免罚、全面依法解冻冻结账户等5项内容。其中,为切实解决报案应录不录、应受不受、有案不立等执法问题。省公安厅近日在湖南公安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增设群众上门扫码报案功能。案件后续办理情况则可以通过平台中的“我要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发现公安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可以通过“我要投诉”模块进行投诉。
立足公安职能职责,持续加大对校园霸凌、性侵未成年人综合防治力度,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四个一律”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健全侵犯未成年人报案及案件核查机制,对涉及校园霸凌、性侵未成年人的报警进行自动预警、严格审核、跟踪督办。依法打击各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侵犯未成年人案件依法处置到位,维护校园秩序,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全面推行交通违法首违警告、轻违免罚。对已列入“首次违法警告清单”的19种违法行为,车辆和驾驶人在湖南两年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且本次交通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车辆和驾驶人在两年内有交通违法记录但6个月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的,可以给予警告处罚。对已列入“轻违免罚清单”的14种违法行为,当事人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造成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或者经警示教育后6个月内又实施同种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