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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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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有毒有害减肥“特效药” 两人被起诉

  本报讯(通讯员 席虎啸)现在很多人以瘦为美。为了追求苗条的身材,有些人寄希望于减肥产品。殊不知市场上的减肥产品鱼目混珠,光鲜包装背后却是有毒有害产品。近日,湘潭岳塘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被告人潘某某、王某依法提起公诉。

  2022年12月,被告人王某以每盒180元至220元不等的价格从微信好友手上购买“韩国燃脂瘦”等减肥产品,然后以每盒330元或350元的价格共计销售2.1万余元卖给潘某某。潘某某通过各网络平台以每盒550元或680元的价格向客户出售。2023年3月、5月,部分客户吃了王某、潘某某出售的“韩国燃脂瘦”后感觉身体不适向其投诉,并告知经鉴定产品中含有盐酸西布曲明禁用成份。但王某、潘某某为获取不法利益,在明知减肥产品含有盐酸西布曲明禁用成分的情况下,依然向其他客户出售,直至被公安机关抓获。事后,王某获利9000元,潘某某获利1.8万元。

  经鉴定,王某、潘某某出售的“韩国燃脂瘦”等减肥产品中检测出盐酸西布曲明成分。盐酸西布曲明因危害人体健康被国务院有关部门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销售含有盐酸西布曲明成分的保健食品的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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