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翔)3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典型案例(第一批)》典型案例共6件。主要集中在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办案领域,涉及爱国主义教育、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见义勇为、文明养犬等主题。
6起典型案例分别是北京市检察机关督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湖南桑植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红四军罗峪整编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诉张某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江苏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综合履职保护孕期女职工劳动权益案;吉林磐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纠正不履行见义勇为公民医疗保障职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陕西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养犬管理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
上述典型案例注重法理情相统一,紧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阐释,突出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如桑植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红四军罗峪整编旧址年久失修线索,向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革命文物保护监管职责,积极争取资金及时修缮罗峪整编旧址,并建立常态化管护制度,方便公众参观、瞻仰。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通过办理张某侵害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向社会公众传递了“英烈尊严不容侵犯”“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鲜明信号。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润物无声地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持续发挥典型案例引领法治风尚、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作用,用公正司法引领社会公正,进一步凝聚社会法治共识、筑牢人民法治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