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赛红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德法兼修法治人才的培养。2018年8月,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系统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即“十个坚持”。其中包括“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他强调,“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同年,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2.0 的意见》中提出“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2023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同样提出“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可以说,培养德法兼修高素质法治人才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也是新时代法学教育的基本要求。
作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如何在德法兼修法治人才的培养中发挥优势、创新路径?重点在于从法学学科强应用重实践的特征出发,聚焦实践教学环节传道难于授业的痛点,紧扣应用型本科院校的特点,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整体推进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育人宗旨的实现。
具体而言,一是要准确理解德法兼修的深刻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确保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与传统法学人才相比,德法兼修法治人才既重视法学理论修为,更强调德行品质塑造,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知行合一的法治实践,能真正成为宪法法律的信仰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治建设的实践者、法治进程的推动者、法治文明的传承者。
二是要精心打造实践教学环节课程思政的多维渠道。除了继续保持传统理论教学中课程思政的固有优势外,更要根据法学学科特点深入挖掘实践教学的育人功能。相较而言,后者在育人模式上有更强的具象性,在育人成效上有更强的说服力,能有效弥补理论教学因抽象性概念化带来的不足,是课程思政中知行合一的“行走课堂”,也是应用型本科院校培养德法兼修法治人才过程中应牢牢把握的主要阵地。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下功夫:首先,运用好案例教学法。作为连接法律规范与法治实践的桥梁,案例教学法是法学教育采用的主要方法,其应用主要通过两种途径:嵌入理论课堂的案例分析和独立开设的案例课程。无论哪种方式,均应精心选取具有知识性、思政性、时代性的典型案例,用科学的方法充分发挥案例在释法、用法上的功能。其次,搭建好法律诊所等实践平台。作为“临床法律教育”模式,法律诊所使法科学生由法治实践的旁观者转换为参与人,在实践育人中具有重要意义。要发挥好这一渠道的作用,需要在案源的选择、教师队伍的建设以及课程开设模式上下功夫,以确保学生参与的广度、深度与效度。再次,组织好法学实践活动。一类是纳入教学体系的实践教学,如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另一类是课外组织的实践活动,包括学科竞赛、模拟法庭、庭审观摩、辩论大赛、影视评析、热点讨论、法治宣传、志愿公益、专业调研等。教学中可以充分利用这类活动形式上的多样性,与主题教育等相结合,立足民生,让学生真正走出书斋,了解社会,感受法与情的碰撞,从而增进专业认知,塑造职业情怀,锤炼修养品格。
三是要协同发挥产教融合的育人功效。产教融合是有政府、企业、高校等多方参与,通过整合资源、共建共享,达到协同育人的教育活动,其核心在于产业与高校之间的深度融合,发挥产业优势为高校人才培养提供实践依托与保障。地方应用型高校法学专业一直重视推进产教融合并取得了诸多成效,但在丰富合作模式,强化实践师资队伍,完善育人效果评价体系等方面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高校可选聘德才兼备的行业精英,建立稳定的师资团队,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线上线下等多维合作平台,借助资源共建、项目共担、人才共培等方式推进合作,通过协同育人将德法兼修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作者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师。基金项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应用型本科院校‘德法兼修’法治人才培养的实践路径”,项目编号:HNJG-2021-1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