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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0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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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调解化解邻里纠纷

  本报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蒋文娟 通讯员 熊诚安) 近日,桑植县法院凉水口人民法庭联合瑞塔铺人民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一起持续多年的相邻纠纷案件。将矛盾化解在庭前,让恶化的邻里关系得以重塑,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原、被告系同村同组人,两家隔一条水沟相邻而居。原告屋檐滴水及原、被告和周边相关农户生活用水均从该水沟排出。2004年,原、被告因水沟归属问题发生纠纷,经村委会现场调解,水沟长期以来由两家共用,此后多年未再发生纠纷。2013年,原告将旧房拆除并在原址上重建新房,其屋檐水滴在双方共用水沟上。2019年被告新建房屋时,将原水沟用涵管予以填埋后在其上砌围墙,致使该围墙在原告屋檐滴水范围内并占用原告部分阶沿,双方为此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将围墙砌在原告屋檐滴水范围内及部分阶沿之上,对原告通行、采光及生活舒适度等均有影响。但被告将原非封闭式共用排水沟用涵管填埋,并未堵塞原告屋檐滴水及附近生活用水的排放,亦未改变排水的自然流向。不仅可祛除污水异味、美化环境,且对提升原、被告双方生产生活舒适度均有利。双方争议之地的土地权属问题不属人民法院管辖,应由人民政府予以确权处理。由此判决被告将位于原告房屋屋檐滴水范围内及部分阶沿上所砌围墙拆除并恢复原状。判决生效后围墙被强制拆除。2022年,经当地政府确权处理,认定该水沟宽度为50厘米,水沟属共用部分,原、被告宅基地则以水沟为界。2023年,原告以被告拒不清除公用水沟内涵管、涵管上的水泥砂石、钢筋拦网及沟侧围墙,影响排水造成原告生活不便为由再次提起诉讼。

  多年来,就是这样一条小小的排水沟,切断了两家的安宁和睦,双方为此纷争不断,剑拔弩张。经法官实地走访了解,双方当事人因水沟问题积怨已久,调解难度很大。但相邻纠纷关乎群众基本生活,矛盾看似琐碎细小,但处理不慎,极有可能激化矛盾。

  2月27日,该案开庭审理。法庭庭长田浩然、梁婷在厘清前因后果后,没有急于开庭审理,而是在庭前从情、理、法多角度开展调解工作,耐心劝导。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协调沟通,积极寻找解决方案。经过近3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被告同意近期将部分涵管切除并拆除围墙。为避免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两位法官还贴心地为双方绘制了现场草图,标注了拆除范围,双方当事人对这一处理方式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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