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杨湛)1月1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从无到有,逐渐建强,经历了一个过程。1979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成立。1980年2月,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设立提案信访处,具体负责办理和督办代表提案、接待和处理闭会期间代表来信来访等工作,这标志着湖南省人大代表工作的起步。1981年2月,常委会办公厅设立联络处,负责联系人大代表等工作。不久,提案信访处和联络处合并为代表联络处。1988年5月,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设立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简称联工委),归口办理联系全国和省人大代表的具体工作,办理和督办省人大代表建议,接待和处理代表来信来访等。此后,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的名称一直沿用。
根据党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省委有关工作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更名为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原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相应更名为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