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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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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不处罚 检察守护她权益

  本报讯(通讯员 王三元 黄怡峰)“对不起,以后我们好好过日子。”11月21日,在现场签收不起诉决定书及宣告笔录时,陈某某再次向妻子郑重道歉。

  9月10日晚,陈某某因家庭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并引发肢体冲突,导致妻子轻伤二级。次日,陈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11月9日,衡南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案件移送至衡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调查,夫妻俩因迫于家庭压力相亲闪婚,感情基础薄弱。“他(陈某某)是一个老实人,之前从没动过手,我其实一直都希望他能主动示好。”核实情况时,被害人告诉承办检察官,事后陈某某与亲属多次探望自己,两人关系反而破冰升温。决定再给陈某某一次机会,出具谅解书请求检察机关对他从轻处理。

  在综合考量案情,听取被害人意见后,衡南县检察院决定对陈某某作不起诉处理。为进一步修复家庭关系。承办检察官对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结合真实案例面对面普法,帮助其树立正确法治观念。

  11月20日,衡南县检察院向县公安局发出检察意见书,要求对被不起诉人陈某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两天后,县公安局对陈某某作出罚款决定。“不起诉不代表其行为不违法,应当给施暴人戴上‘紧箍咒’。”承办检察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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