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樊芳 通讯员 李昭菲)11月24日上午,“同饮一江水,共护母亲河”湘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长沙论坛举行。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正怀,长沙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敏,市政府副市长周敏,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三庭(环资庭)庭长刘东河,开福区委副书记、区长高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中秋,省高院民三庭(环资庭)副庭长伍胜出席论坛活动。长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立新,副院长杨华昭分阶段主持论坛。
本次论坛活动由省高院主办,长沙中院、开福区法院承办。出席论坛的嘉宾共同签署湘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倡议书,以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之力共同推动湘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高质量发展,共护湘江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
近年来,长沙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立足实际,逐步探索和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构专门化建设。致力于构建包括审判机构、审判机制、审判流程、审判理念及审判团队在内的“五位一体”专业化体系,形成了院庭长开庭常态化、集中审执高效化、司法宣传规模化的环资审判工作特色。
围绕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长沙法院连续6年开展环境资源审判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以来,长沙两级法院共办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000余件,坚持罪刑法定原则,注重惩治、教育和预防相结合,依法审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900余件。
郭正怀指出,千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希望大家以本次论坛为契机,更新审判理念,紧跟绿色发展需求,全力做实最佳生态效果;扎实开展环境资源审判飓风专项行动,提高环资审判能力和质效,做优生态司法保护。注重司法联动,构建多元治理格局,主动融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工作大局,在实现生态共治、全域共建、发展共享格局中展现司法担当,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描绘出湖南新篇章。
会上,衡阳、株洲、湘潭、永州等中级人民法院及长沙开福区、株洲石峰区、湘潭岳塘区、衡阳珠晖区、永州蓝山县人民法院,围绕“携手共促湘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与发展”主题,分别介绍环资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湘江流域司法保护协作面临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11月23日,参加论坛的部分嘉宾赴长沙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开展调研,实地考察湘江长沙河段环境保护状况,了解湘江水位、水质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