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吴爽 蔡 艳)日前,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及两家民营企业的合同纠纷。履行到位金额500余万元,有效维护胜诉企业合法权益,为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9年6月,申请人某混凝土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某混凝土公司陆续向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砼,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相应的资金款项。合同履行期间,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向某混泥土公司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后,以项目资金困难为由拖欠剩余款项。某混泥土公司多次催讨未果,诉至法院。
经该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且依据此调解协议作出了民事调解书。但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仍不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某混泥土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局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积极沟通,执行干警从双方原有的合作基础以及各自的利益点方面出发,加大对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力度。在善意执行举措的化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截至日前,根据双方调解协议内容,被执行人已履行还款金额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