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会议公告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29日作出(2023)湘02强清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宜章县华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韶关市宜达燃料开发有限公司对株洲市湘江华宜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提起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8月21日指定湖南一星(株洲)律师事务所担任株洲市湘江华宜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清算组已于2023年9月9日发布债权申报公告,现债权申报期已届满。
株洲市湘江华宜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强制清算案清算会议定于2023年11月14日上午9时,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及株洲市湘江华宜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各股东有权参加本次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委托人签字捺印的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株洲市湘江华宜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