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市州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关注

第03版
法治株洲
 
标题导航
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点击进入湖南在线
2023年11月09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冒名提起虚假诉讼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法院对当事人予以罚款处罚

  本报讯(通讯员 罗田 见习记者 蒋文娟)法律赋予了每个公民诉讼权利,但法庭是庄严、神圣的,不容许亵渎和欺诈,也容不得半句谎言。近期,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诉讼标的70余万元)时发现起诉状、授权委托书等起诉材料上的签名并非原告本人所签,而是案外人廖某冒充原告签名。

  那么办案法官是如何一辨真伪的呢?庭审时,原告本人未到庭,其委托的律师在法官的一再追问下始终无法说清借款发生的详细过程及款项交付等情况。庭审结束后,法官心存疑惑,抱着探寻真相的目的,立即带队赶赴深居大山的原告住所地。经过询问原告本人,果然发现本案诉讼并非原告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告并不知情,诉状及委托书上均不是原告签名,而是案外人廖某冒充原告委托律师并提起诉讼。

  本案系虚假诉讼,廖某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侵害了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经过释法明理,廖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作出检讨,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作出对廖某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廖某今年11月7日主动缴纳了罚款。

  虚假诉讼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司法秩序,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危害极大。当前,虚假诉讼案件数量逐年增加,类型日趋广泛,在民间借贷、执行异议之诉中表现尤为突出,成为诚信社会建设中的一大毒瘤。武陵源区法院将加强与公安、检察等多部门的协同合作,构筑打击虚假诉讼防火墙,让虚假诉讼无所遁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新闻热线: (0731)84802117 订报热线: (0731)84313258
邮 编: 410005 邮 箱: fzzb@vip.sina.com  全年订价:300元(每周二、四、六出版)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06003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ICP备案号:湘ICP备100118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