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敏
目前,汽车逐渐成了广大家庭的常见代步工具。截至2023年9月底,衡阳机动车保有量达120.37万辆。正规有效的车辆查验和检测,既是确保机动车安全性和合法性的重要环节,也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关口。衡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本着标杆不能降低、工作不能松劲的原则,一直在探索思考推进车管所机动车检验规范化建设的向“新”之路。
一、全县机动车查验现状
为规范机动车查验工作,按照部局《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要求,衡阳县自2021年起开始启用全国统一版机动车PDA智能查验系统,统一应用PDA智能查验系统办理机动车查验登记业务。此举有效规范了查验行为,堵塞了工作漏洞,减少了步骤环节,提升了科技化水平,同时也确保了群众的满意度。
二、机动车查验的成效
(一)严格落实制度,规范查验员查验行为。按照《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规定,查验员按照规定项目查验机动车,并使用机动车查验智能终端记录结果、采集照片和视频,并录入查验监管系统。
(二)规范查验流程,保存查验过程。通过视频录像或拍摄照片等方式记录查验过程,并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时向PDA系统上传关键项目查验照片(或视频)和查验结果。
(三)规范监管程序,提高查验业务合格率。根据车辆类型、业务类型、号牌种类等查验要求,在智能查验终端PDA系统中设置必拍必填项目,由查验监管中心人员对上传的照片、视频、查验结论进行远程审核。
三、机动车查验存在的问题
(一)查验员教育培训和业务能力不足。目前全县共有查验员12名,其中民警查验员8名、非民警查验员4名。具备中级资格的两名,初级资格的10名。受到工作任务繁重、警力不足、工学矛盾突出等多重因素制约,查验员队伍难以保证充足的时间、精力进行“充电”培训。
(二)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一是监管中心具有中级查验员资质的人员少,且工作量大,导致审核、监督岗配置不规范。二是随着政策法规的不断更新,市县级监管中心人员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的学习了解程度还不够,对于辖区内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查验网点的音视频巡查和实地检查制度等各项措施未落实到位。三是审核把关不严格。不少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存在监控视频覆盖不全、标志标线老旧或不清晰、拍摄的车辆照片不规范、上传的视频没有完整的查验过程等明显问题,但仍能通过审核上传。
四、规范机动车查验的探索建议
(一)提升查验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一要大力加强对查验员队伍的培养,提升查验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要通过定期举行查验员全员培训班,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学懂弄透国家标准并将其准确运用于实际工作。二是要注重查验员的职业道德培训。通过培训强化查验员对查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要求大家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人民至上执法理念,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升级查验装备和工具。一是规范查验员装备3要件(查验工具包、查验智能终端(PDA)和执法执勤记录仪)及查验区两要件(查验工具箱、视音频记录)等查验装备的使用,加快推广应用金属探伤仪、解码仪(OBD)、轮胎深度测量仪、车辆信息自动采集、图像智能审核比对等先进仪器设备,鼓励应用智能化、自动化的新技术、新手段;二是把执法记录仪系统接入到专网查验视频系统,实时完整将查验过程上传到监管中心。使查验数据更加准确,从而达到更方便、更规范的实际效果。
(三)梳理查验程序和标准。为解决执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通过制定大中型客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查验规范,分车型、分业务类型制定查验操作细则,细化查验要点关键。全力推进查验工作标准化,对查验工作要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列明查验项目、查验标准,列出查验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统一执法尺度,确保所有业务网点查验工作保持相同水准,以标准化保证规范化。
(四)强化监管中心职能作用。加强市县两级监管中心的配合,推动查验监管责任落实。通过应用查验监管职能自动审核,减轻监管中心工作人员压力,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同时,配齐配强监管力量,每日通过视频系统对各查验点进行动态监控,重点加强对重型货车、“两客一危一校”等重点车辆的人工监管审核,坚决杜绝车辆替检、降低查验标准等违规事件发生,真正把好交通安全源头管控关。
作者单位:衡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