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伏志勇 通讯员 李建纯 李旭瑞
9月中旬,芷江侗族自治县牛牯坪乡千丘田300多亩梯田稻浪滚滚,一片金黄。当地政府在此举行农民丰收节及开镰仪式,喜庆丰收年。
这是该县以“田长+检察长”机制整治耕地“非粮化”取得的重要成果。近年来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强化检察监督职能,聚焦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突出问题,探索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精准开展耕地保护公益诉讼监督,形成耕地保护工作合力,以“检察蓝”助力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执法+司法”
联动守护耕地资源
“检察建议发出后,短短两个月时间就把土地复垦出来了,并种上了水稻,当地政府把耕地保护工作做得不错。”9月5日,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针对耕地“非粮化”检察建议整改情况,走进罗旧镇石马田村组织开展回头看,发现违法占用的基本农田已完成整改,黄澄澄的稻谷迎风摇曳, 颗粒饱满,一片丰收的景象映入检察官的眼中。
今年3月,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走访中获得线索,罗旧镇石马田村49.15亩基本农田被周边村民非法占用养鱼。该院在现场核实后,分别向县自然资源局、罗旧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县自然资源局、罗旧镇政府采取联合行动,组织召开协调会、制定整改措施。5月底基本完成整改。
石马田村基本农田被占用案是该县推行“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以来,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倾向和“荒田、占田、毁田”等行为的首次亮剑,打响了行政部门与检察机关协同作战保护耕地的“第一枪”。(转02版②)
2021年,该县在水宽乡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四级田长制,构建了“1+1+2+3+N”的耕地保护格局。今年3月24日,该县在全市率先建立“田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的有序衔接机制,建立信息通报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公益诉讼机制、协助支持机制、联合督办机制等工作协作机制,共同打造“执法+司法”合作模式,携手守护耕地资源。
该县高位推动“田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县委书记梁志平、县长梁元和不仅多次召开工作部署会,还亲自参与巡田。5月16日,梁志平到芷江镇五里牌洛家井村巡田;7月31日,梁元和深入芷江镇垅口村等地调研督导抗旱保供、田长制工作,推动构建起集约高效、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我们将以落实‘田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为契机,持续加强与田长办及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方位做好耕地的守护者,确保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尊启说。
“惩治+修复”双管齐下治理耕地乱占
初秋,在公坪镇桐树溪村九组大禾冲地段成片稻田里,黄灿灿的水稻在秋风中不停摆动,粗壮的根茎挂满颗粒饱满的稻谷,充满生机。近日,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海军带队专程查看耕地乱占整改落实情况。见此场景,杨海军心中万分喜悦,不禁感慨:“人不负耕地,耕地定不负人!”
“一年前,这片耕地上还是废石成堆,杂木丛生,被采石场占用为垃圾填埋场所。经过县自然资源局、农村农业局和镇政府的共同努力,建成了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该县四级调研员、田长办负责人周建国介绍道。
问题早发现,整改早到位。2018年,九组大禾冲地段基本农田被芷江田野石料有限公司占用为弃土场,造成12.11亩基本农田被侵占,无法正常耕种。今年在“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下,该院采取“惩治+修复”双管齐下,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相关部门依法责令违法占地行为人立即停止非法占用耕地,恢复耕种条件。今年5月和7月,桐树溪村和该公司对被毁地块分两次进行复垦,拆除了办公楼,将原来19个小丘块整合成6个大丘块,复种了水稻,成效明显。
耕地是粮仓田、饭碗田、保命田。针对部分村民、一些不法企业私自占用耕地建房、建厂,蚕食耕地保护红线的违法乱象,今年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借助行政部门土地卫片执法系统,与各行政机关建立信息通报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公益诉讼机制等,对上级下发的167个、合计1071.54亩“非粮化”问题卫片图斑进行走访,会同相关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全程监督。
截止8月底,该县完成整改问题销号图斑18个,涉及耕地104.98亩;完成耕地复垦图斑4个,面积202.56亩;2021年来共完成耕地抛荒治理面积37392.87亩,切实守护住农民的“饭碗田”。
此外,该县大力开展“大棚房”整治。近年来共完成玫瑰度假村和薰衣草2个耕地非农化“大棚房”的定期拆除和复垦。玫瑰度假村共恢复基本农田16.06亩,其中流转10.02亩给邻村西瓜种植专业户金永红,建设塑料大棚和水肥一体化等生产设施,种植大棚西瓜和蔬菜,今年西瓜喜获丰收。经过多年耕种,其他复垦土地种植水稻已经恢复到原来生产水平,今年预计亩产可达500公斤以上。
“检察建议+公开听证”织密耕地保护网
“这家公司占用农田种植草皮,严重破坏耕地土壤。”今年6月,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收到田长办移交的线索:罗旧镇巴州村大面积基本农田被种植草皮,非法取土,破坏了耕地原种植条件。
接到线索反馈后,该院立即开展立案调查,发现怀化市某公司租用该村基本农田85.99亩用于种植草皮和园林绿化树苗,铲草带土,对耕作层造成了严重破坏。
查清事实后,为形成协同整治合力,共同督促整改,7月中旬,该院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等参与公开听证,进一步厘清行政主体职责、查明案件事实。听证会后,8月3日,该院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立即整改,该公司有序退出草皮种植,对占用的耕地进行了翻耕。目前,被占用的85.99亩基本农田完成翻耕,该地块被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应的农田水利灌溉设施也已恢复。
“检察建议+公开听证”谋求保护共识,织密耕地保护网。在落实“田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中,该院践行监督与支持并重理念,坚持依法监督,依照法律规定听取各方意见,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改正。同时,在办理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诉讼案件或者非诉执行案件时,该院积极协作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2021年8月,该院促成晓坪乡青竹溪村柑橘场占用耕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据统计,2021年来,该院共向相关行政机关移送线索44件,发出检察建议29份,以实际行动切实扛起耕地安全、粮食安全的检察责任。
堵漏洞、促长治,“田长+检察长”推动该县耕地保护走深走实,涌现出了一批批耕地抛荒治理的先进典型。岩桥镇岩桥社区支部书记刘爱斌,2022年组织成立岩桥社区三农服务中心,组织村干部为缺乏劳动力农户代耕代种,确保全村4000余亩稻田不抛荒。
“社区成立服务队,我们不用担心自己的地种不了,种地中有耐不和(解决不了)的事情就去社区找刘书记。”9月6日,站在自己耕地前,看着刘爱斌开着收割机帮自己把2亩稻谷收割完,该社区桥头组70岁的谭舒诚开心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