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在关键处 帮到点子上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监察执法一处助力矿山企业安全发展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金春 见习记者 周子珂 通讯员 王在洪 魏祥龙
“矿工社会地位不高,却为工业和国防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原材料;工资收入不高,却任劳任怨干着急难险脏的工作。他们是最可爱的人。作为国家监察机构,我们必须保护他们。”8月16日,在新龙矿业地下300多米的采场一线,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执法一处党支部书记孙建永弓着背边走边对记者说。矿井内,岩壁上挂满水珠,在窄小的井下检查督导往返需要四五个小时,步行至少超过两万步。像这样的监察,执法一处今年已完成71次。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娄底市作为湖南省中部地区材料谷,更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统筹发展和安全”重要指示精神的最前沿和主阵地。监察执法一处作为娄邵地区履行国家监察的“第一方阵”,始终牢记矿监系统“维护矿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初心使命,守护着娄底、邵阳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线上+线下
融合巧监察
瓦斯不治,矿无宁日。娄邵地区突出矿井在湖南省内占比58%,是全国有名的瓦斯事故重灾区。为了制约娄邵地区矿山企业安全发展的“第一杀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局长吴卫龙局长多次提出要把一通三防检查能力作为监察员的看家本领,把瓦斯防治作为企业安全发展的底线。
聚焦关键问题攻坚克难,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建立了“线上巡查+现场核查”工作机制,加强对瓦斯、火灾等重大致灾风险的管控力度。
2023年4月14日,湖南煤矿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监测到涟源市杨梅山煤矿1133北工作面发生瓦斯高值超限,工作面瓦斯浓度最高达到23.8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一级巡视员贺德安立即带队赶赴杨梅山煤矿开展险情处置工作。
在组织井下作业人员全部安全撤离后,贺德安立即召开情况分析会。详细了解当班作业安排、涉险地点瓦斯治理情况,并深入1133北工作面垮塌现场查看,第一时间查明了超限原因。得益于反应迅速、处置到位。否则一旦稍有不慎,井下85名矿工生命安全难以想象。
认真+细心
护航安全生产
查出一条隐患,就可能避免一次事故,挽救很多条生命和更多的家庭。监察执法一处副处长韩博常说,“监察工作就好比医生查体,干的是良心活。要是应付了事,怎么对得起矿工兄弟,怎么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今年7月,执法一处至新化某煤矿进行现场检查。监察员彭军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在去某掘进迎头的路上需要经过一段下山巷道,工作面出煤路线与煤矿汇报的采用人力推车运输方式不符。多年的煤矿从业经验告诉他里面肯定有猫腻,他沿着斜巷一路找,最后在躲避硐内编织网后面发现了调度小绞车,见此,煤矿负责人主动低头认错,领罚12万元。“监察员在井下监察这么细,我都感到佩服,以后哪里还敢违法。”该矿负责人说。
执法+服务
助力高质量发展
执法处罚不是目的,只有真正实现本质安全才是对国家监察交出的合格答卷。今年以来,执法一处将严格监察与热情服务作为“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在监察执法的同时一并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着力推动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
针对瓦斯超限问题,执法一处特邀请瓦斯治理权威专家连昌保教授先后到金鸡、资江、韩家冲等3处灾害严重矿井,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帮助金鸡煤矿把抽采钻孔等距离布置调整为等密度布置,一次性节省打钻费用235万元。帮助资江煤矿重新优化了保护层开采抽采方式,煤矿瓦斯抽采浓度大幅增加、瓦斯超限情况已基本消除。帮助韩家冲煤矿查明了岩层内瓦斯异常涌出来源,为煤矿企业下一步采掘布置提供了新的工作思路。
为提高辖区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先后组织6个非煤地下矿山到资江煤矿参观学习;为推动煤矿四化建设。组织7个煤矿到周源山煤矿、子长市3个智能化开采煤矿学习。通过学习矿山负责人深刻认识到存在的差距,找准了努力的方向。
共治+共享
汇集监管监察合力
强化监督检查职能应用,狠抓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推动娄底市安委会出台了《娄底市井工矿山暗查安防(夜巡)工作制度》《娄底市井工矿山“十个一律”断然措施》(征求意见稿)。针对石巷里石墨矿停产整顿和关闭退出前的安全管理工作,多次向冷水江市、新化县下达了监察建议,并提请娄底市人民政府召开了专题协商会。监察员每一次监察执法时都对驻矿监管工作进行现场指导,督促基层驻矿人员学会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检查方法,时时掌握井下采掘头面的基本安全状况。
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积极凝聚齐抓共管工作氛围。定期与娄底市、邵阳市应急管理局召开专题会议,共同对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国家局督导隐患整改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有效解决政策落实“上热、中温、下冷”问题。与娄底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开展安全培训专项督导8矿次,两会期间夜查夜访12矿次,移送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立案查处3矿次,共同督办完成了杨梅山煤矿、焕发煤业、韩家冲煤矿双回路供电改造。
下一步,执法一处将继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倒逼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