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姜雅林 胡钰淇)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近日,麻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郑红军一行协同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入矫宣告,并对宣告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入矫宣告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首先核实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了《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宣告书》,告知其社区矫正期限以及在社区矫正期间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明确其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后果。社区矫正对象宣读了入矫誓词,并在《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宣告书》上签字。入矫过程中,检察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入矫初始教育,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正确认知犯罪行为的危害性,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规定,服从社区矫正的管理活动,确保按期解矫,回归正常生活。
检察院现场参与社区矫正宣告,既有助于提升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又能更好凝聚检察监督和司法监管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