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依法能动履职 守护舌尖安全
近日,资兴市检察院对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提起公诉,被告人周某被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0年至2021年12月期间,被告人周某在资兴市经营包点店时,在其制作的红糖馒头添加甜蜜素并销售。经资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并送相关检测机构检测为不合格,后经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周某生产的红糖馒头属于发酵面制品,在发酵面制品中适用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2023年2月12日,周某被资兴市公安局抓获归案。
该案移送起诉后,资兴市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周某提起公诉,鉴于周某自愿认罪认罚,签字具结,向法院建议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的量刑建议。法院经依法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
通讯员 曹锋 何泽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