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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1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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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搬”进村委会以案普法护碧水

  法庭“搬”进村委会以案普法护碧水

  本报讯(通讯员 刘高妮)8月15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当天,平江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进瓮江镇仗义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该案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军担任审判长,邀请当地村民旁听案件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6月至次年3月,被告人程某在明知政府禁止电鱼、捕鱼的情形下,仍在瓮江镇仗义村汨罗江河段内利用三重刺网捕鱼。3月7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程某捕鱼结束后被民警当场抓获。现场以及从程某家中扣押捕鱼工具三重刺网1副及渔获物24.12公斤。经县农业农村局认定,被告人程某使用的渔具作为三重刺网,属于《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规定的禁止使用的渔具;扣押的渔获物分别为鲤鱼、野生杂鱼,共计24.12KG,直接经济价值为人民币2737.8元。

  案发后,被告人程某向县渔政部门缴纳了15100元的生态修复赔偿金。

  另查明,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限钓的通告》规定,汨罗江平江段斑鳜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常年禁渔禁钓,其它天然水域自2020年1月1日全面禁止所有天然渔业资源捕捞行为,禁渔期暂定为10年。

  “早知道捕鱼后果这么严重,说什么我都不会去。”庭审中,被告人程某悔不当初。庭审经过了举证质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就地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法律知识宣讲,向旁听群众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引导村民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守护生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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